关于爱情和婚姻
爱情应该是双向的,这代表着,奉献是主旋律。也就是说,男方可以做到所有财产是平分的,无论婚前婚后的,女方生育是积极的,家务是任何一方都有责任参与的,并且主动承担力所能及的,男女双方工资都自愿认为是合在一起的,属于家庭的财产。相互认为,自己的全部都是属于对方的。相互认为,都不需要考虑婚外情出轨背叛的情况。任何一方背叛,则背叛一方自愿净身出户。
这意味着,精致利己主义者,并不适合拥有爱情。又或者只适合把配偶也当做“己”的一部分,有利于家庭的,也视同于利己,这样的利己主义者。
爱情应该是平等的,这意味着双方都有一票否决权,因为人的意识,主体作用是在于否决天然的欲望。做一件事,双方都赞成,才可以去做,否则就不应该去做。类似上面说的,生育一事,必须双方同意才生育,一方不同意,则不该去进行。这包括充分尊重女方的意见,以及男方的意见。同时平等也就意味着,双方都有育儿的责任,都有上班赚钱的责任,都有家庭财产的支配权(需双方同意)。总而言之,一切与家庭相关的责任都有一半,一切与家庭相关的权力都有一半。
但是有的人可能已经发现了,***条说的是奉献,第二条又是平等,如何能确定两个人所奉献的是平等呢?
所以就有了第三条,爱情应该是包容的。包容并非忍让,而是自主自愿的,退让利益给对方。之前知乎就有一个问题,大致是凌晨四点回到高铁站,让男朋友来接很过分吗。过分,也不过分。男朋友来接,做到了***点奉献,等价的,女方设身同样情况,也本应做到第二点,平等。男朋友凌晨四点回到高铁站,让女朋友来接很过分吗?客观来说危险系数要高很多,女方做此事并不合理。完全平等无法实现,那么应该动态平等。女方***需要的是安全感,所以需要男方陪同火车站回家。男方***需要的是温情,女方可以在家做点夜宵,回来给个拥抱。这两者谁多谁少很难衡量,爱情应该是包容的,包容此间的差异。
---------
补充下婚姻观婚姻可以是爱情的进阶,也可以不是。毕竟爱情还是太少有,美好到古往今来要用无数的诗篇为其歌颂。婚姻观中,有些是爱情观的继承,但是又有的不同,这不代表着矛盾,两者可以是并存的。
婚姻中双方,不仅是平等的,更是势均力敌的。这代表着地位上的平等以外,双方的原生家庭也是大体相似的。也就是俗话说的“门当户对”。以前我也觉得这是一种很世俗、很封建、很没读过书的观点,但是随着见过的很多凤凰男凰女很多类似一方千方百计侵占转移另一方的财产的事件层出不穷。这些事件的共同点很多是男女双方家庭相差悬殊。一方觉得嫁(娶)了另一方,是另一方占便宜,难免心存芥蒂。又或者一方家庭很穷,攀上一方特别富有,心态也难免畸形,或是要求富的一方帮扶家里,或是偷偷转移财产。总之,家庭相差悬殊,会带来很多问题,有些不一定是夫妻之间的问题,也可能是两个家庭之间的问题。既然如此,不如找个门当户对,互不占便宜。他穷,我也是穷,别看不起谁。他富,我也差不多,还是别看不起谁。
文章摘自网络,如果侵权,请联系删除。